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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法院:“四个强化”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
【信息来源:奉贤法院纪检组】  【信息时间:2018-05-28 12:05:00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认真贯彻市高院、区委对司法作风问题督察和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要求,奉贤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斌任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下发奉贤法院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责任部门、时间步骤和总体要求,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划,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以此次专项督察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实,通过召开不同层级动员会、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和目标,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高院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活动不漏一人、不差一环。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原则,紧盯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步骤扎实推进,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全面、彻底开展自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归类梳理,确定整改期限,查漏补缺,厉行整改,确保取得司法作风重大转变。

      强化监督问责,严肃纪律规矩。切实把专项督察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和法官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坚决杜绝自查自纠、督察检查走过场,严格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法的行为和现象,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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