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奉贤分局、区审计局,共同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度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进一步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提升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效能。
《奉贤区关于纪委监委机关与组织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对组织处理监管、证照管理、查阅调取相关材料、共同落实“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督促相关单位召开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审核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奉贤区关于纪委监委机关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实施办法》
在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加强各职能部门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通报、疑难案件会商会审、移送衔接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洗钱犯罪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明确程序衔接、实体认定等方面要求。
《奉贤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实施意见》
在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合力方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廉政风险突出的地方和范围、待查问题线索、日常监督掌握情况等,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业务联系、情况通报、线索联查、成果运用。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结合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查处、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平台作用,切实将制度建设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