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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之窗】奉贤法院:对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立规矩、划红线、明禁
【信息来源: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时间:2024-08-09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行为指导和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奉贤法院制定并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规定(试行)》,要求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规定》共六章二十二条,从目标原则、监管内容、监管职责、监管方式、追责问责、附则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正面引导与负面清单相结合,《规定》对“八小时以外”的定义、行为准则作明确规定,列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六项正面引导内容,并从“六大纪律”角度划出法院工作人员业外活动的19条禁止性行为清单。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层层压实监管职责,《规定》对党支部、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的监管职责进行层级管理,强调党支部(部门)是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健全配套制度建设,《规定》强调要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家庭走访制度,完善定期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懈怠教育管理的行为明确追责。

  《规定》的试行,进一步补齐院廉政风险短板,强化全方位监督,促进干警时刻守好廉洁“底线”和“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奉贤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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