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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30    【我要打印】  【关闭】

  元旦、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为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奉贤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雪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受贿犯罪等问题。2004年至2020年,徐雪峰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8万元。其在担任奉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主管招商引资、经济园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财物共计140万余元。2024年7月,徐雪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8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2.上海三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奉贤区四团镇新建村原村委会主任徐金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涉嫌职务犯罪等问题。2019年至2024年,徐金军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万余元。其还利用担任上海三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新建村村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挪用资金等犯罪,金额高达数千万元。此外,徐金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0月,徐金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奉贤区南桥镇江海园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夏强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6年至2023年,夏强在担任江海园区党总支副书记、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抓队伍带队伍不严不实,未正确履行全面主持园区党建和行政工作的职责,园区内发生多名工作人员与招商平台公司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截留财政扶持资金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0月,夏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节点就是考点,过节不能失节,越到重要节点越要拉紧“作风之弦”。党员干部如何过节,体现的是党风政风,影响的是社风民风。通报的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反映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有的反映当前违纪违法问题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特征。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群体,聚焦关键环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