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这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也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和践行的重大政治任务。
把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
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代会选举产生的专职监督执纪问责的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使命,这个岗位必须由对党绝对忠诚的人来坚守。纪检监察干部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没有绝对忠诚,就做不好纪检监察工作。什么是绝对忠诚?就是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的忠诚。
对党绝对忠诚,要在政治上坚强,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口号和表态,必须是全面的、具体的、坚定的。现阶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没有变——依然严峻复杂。但我们有些同志并没有认清这一形势,或者说对形势还存在错误的认识。做纪检监察工作,头脑一定要清醒,要认识到腐败不是地方病,而是传染病,任何地方都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在形势认识上绝对不能自我陶醉、自我麻痹、自欺欺人,必须始终保持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另一方面,要将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党中央对各级纪委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就是要把“四风”压下去,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首先,要营造“不敢腐”的氛围,这要求我们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强大的社会压力、舆论压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政治环境。同时,要把防治腐败的措施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体制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逐步实现“不能腐”;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最终实现“不想腐”。
对党绝对忠诚,要在思想上坚定,提高政治敏锐性,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绝对忠诚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它是超越普通利益层面的忠诚,既要对党怀有朴素的感情,更要有理性的自觉。理性的自觉从哪里来?关键还是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我们每个人都会处在各种思想、观念激烈交锋的风口浪尖上。现在,社会各界对中央反腐败的举措高度认可,但也有一些杂音。有人认为揭露腐败抹黑了党的形象,导致人人自危,损伤了改革创业的积极性,甚至还有人把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与加大反腐败力度扯在一起。这些奇谈怪论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甚至包藏祸心,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各种歪理邪说,我们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不仅要保持自身的政治定力,还要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观念作坚决的斗争。那种在公开场合与中央唱反调的行为,是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现,对这类问题我们必须坚决回击、严肃查处。
对党绝对忠诚,要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任何政党来说,纪律是维系组织运作的根基,这个根基一旦动摇,政党不但没有战斗力,更没有前途。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8600万党员的大党,是一个领导13亿人口的执政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约束,组织涣散、一盘散沙的局面就难以避免。当前,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党的纪律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抓纪律一定要认真,不管是谁,不管职位有多高,一旦违反党的纪律都要严肃处理。要靠严厉的执纪问责,增加违纪成本,挤压违纪的利益空间。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政治规矩的养成既需要个人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同时也需要各级党组织严格要求。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这方面强调得不够,没有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党内生活不正常,好人主义盛行,甚至出现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山头主义、个人依附等现象。从这两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腐败问题尤其是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无一例外都存在党内生活不正常的现象。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党内不讲纪律、不讲规矩与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严重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执纪。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执纪问责的专门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的政治责任,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山头主义,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确保党纪刚性约束。
把干净做人做事作为一条必须坚守的底线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干净做人做事,这是一条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往往社会更关注、影响更恶劣,对党的伤害更大。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强调“干净”,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党员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小事、小节开始的。我们从事反腐败工作,更要对自己从严要求,时刻保持警醒,不能有丝毫放松。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正常的社会交往要有原则、讲规矩。当前社会很复杂也很现实,一个人只要手中有权力,就容易成为不良分子“围猎”的对象,金钱、美色、感情等各种糖衣炮弹都可能打来,所以要时刻警觉,警惕那些千方百计拉关系、亮好处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说过,孙悟空把唐僧放在那里,用金箍棒划一个圈,妖魔鬼怪就进不来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交往中,也要给自己划一个圈,守住廉洁底线和纪律底线。
其次,要管住权力特别是办案权力。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我们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直接关系到党的队伍的纯洁。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办案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党的政策、党的原则和各项制度规矩办事,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要出于公心,重事实、重证据,是什么问题就定什么问题,绝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办人情案,甚至以案谋私。我们一定要严守办案纪律,加强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跑风漏气和以案谋私的,必须严肃处理,决不能养虎为患。
再次,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决定了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防“灯下黑”。要探索建立符合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从举控件的管理到查办案件全过程都要建立严密的制度规范,加强集体领导,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进一步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要抓住不放,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和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勇于担当作为一种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就是要唱黑脸,要查腐败案件,要揭露违纪问题,提出批评意见,这必然要得罪人。没有一点担当精神是做不好的。
勇于担当要求我们敢于坚持原则。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了纪检监察干部不敢担当、不愿得罪人的种种表现,我们必须认真对照检查,严肃整改。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发现问题就要如实报告和处理,不要老揣摸领导的心思。古人说,“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遇到问题和稀泥、遇到矛盾绕着走,该管的时候不管、该硬的时候不硬,那就不仅仅是耻辱了,而是严重的失职,是要严肃追究责任的。纪委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威信,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信任的一种伤害,是要让人背后戳脊梁骨的。中央八项规定是铁律,任何人、任何时候违反,都要有违必究。我们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对处理不及时不得力的,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勇于担当要求我们敢于碰硬。腐败和反腐败的斗争是一场殊死较量。面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我们要敢于亮剑。从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很多案件具有窝案、串案的特征,而且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手段隐蔽复杂、情节恶劣,查处的难度很大,有的腐败分子结成同盟、四处活动、态度嚣张。我们要敢于碰硬,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把党纪审查放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这个现实中去把握,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勇于担当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仅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具有与我们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的履职能力。现在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办案人才较为缺乏。这一方面需要各级机关加强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靠自己刻苦学习,要急用先学,带着问题学,将实践作为第一跑道,在实践中锻炼成长,通过实战锻炼提高业务能力,争取每办一个案子,专业技能都有一次提升,日积月累,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专家。(中央纪委常委,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侯凯)